转发《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福建省首届“最美教师”寻访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4-07浏览次数:6206

各单位:
    现将《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福建省首届“最美教师”寻访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寻访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各单位应按照省厅文件规定的寻访推荐范围、条件和办法,寻访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各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在院系部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基础上,学院进行评议推荐上报人选。各单位所推荐的候选人在上报前,须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单位请于4月15日前将以下推荐材料(含电子文档)报人事处,邮箱:mzyrsc@163.com。
1.推荐函一份。
2.申报表一式3份。
3.汇总表一份。
4.推荐候选人征求意见表一式2份。
5.个人事迹一式2份(2000字以内,内容应准确、生动、翔实)。
6.工作场景照片2张(一张标准照,两寸免冠;一张生活照,700K以内)。
7.视频光盘1份(3-5分钟,wmv格式)。
8.其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1份)。
附件: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福建省首届“最美教师”寻访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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