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本单位意愿参加的人员及时参训,并将参训名单于11月20日前报人事处,邮箱:mzyrsc@163.com。
附件: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人事处
2019年10月23日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莆人社办﹝2019﹞42号
各县(区、管委会)人社(人劳)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2019-2020年度公共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培训课程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安排30学时。参考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出版社,2018年5月第1版)。
(二)培训课程二: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知识提升。安排30学时。参考教材《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知识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2018年5月第1版)。
二、培训对象
全市事业、企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三、培训时间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安全知识提升》作为2019-2020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科目。培训全课程计60学时。
四、培训方式
(一)市直单位采取网络培训方式进行。推荐市直参训人员登录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pt.hxpxw.net)报名学习。联系人:刘蓓蓓;联系电话:0594-2280078;地址:荔城区文献东路(文峰宫对面)皇冠大厦五层。
(二)各县区可根据实际,采取网络培训或集中培训办班的形式开展公共课培训。为保证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培训的顺利进行,结合上一轮全市专技人员公共课培训实施情况,可选择推荐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网络平台为网络施训机构。
五、考核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共课培训学时后,经测试(考核)合格,由施训机构出具公共课学时证明或直接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县区人社部门、市直各职改办和市直主管部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验证盖章。
六、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各县区人社部门和市直各单位人事(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共课培训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具体的培训工作方案,及时通知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特别要及时通知到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确保公共课培训落到实处。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将本轮公共课培训工作方案,于今年10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管理中心备案。
(二)各县区人社部门和施训机构要加强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行为,确保公共课培训取得实效。施训机构不得转移培训工作任务,不得委托其它机构与其它机构联办。
(三)施训机构要加强培训收费管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执行,禁止乱收费。各县区人社部门和市直各单位人事(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施训机构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四)公共课培训结束后,各县区人社部门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管理中心。
在工作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继续教育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4-2298638,邮箱:pt2298638@163.com。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