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办师〔2018〕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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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
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厅属学校(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8〕46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省属重点建设高校每校可推荐3名,其他高校每校可推荐2名,厅属学校(单位)每校(单位)可推荐1名。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把握人选标准条件组织申报。我厅将按下达的推荐指标择优上报。
二、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
具体申报条件及相关材料等要求详见闽人社函〔2018〕463号文件(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各学校(单位)将经公示后的纸质申报材料(推荐报告1份、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人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每人2份、申报情况登记表每人 3份),于2018年12月17日前通过EMS寄送我厅教师工作处。推荐报告和申报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发送指定邮箱,文件名为“**(单位全称)百千万人才申报材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曾广林,电话:0591-87091493,电子邮箱:jytjsc@fjedu.gov.cn,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邮编:350003)。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百
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
闽人社函〔2018〕463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18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省直和中央驻闽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加快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建设,今年我们组织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在我省各企、事业单位(包括非公经济单位)中选拔。选拔工作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重点结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以及我省“乡村振兴计划”、补齐民生“短板”等重大发展战略,关注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内外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重点关注学术技术原始创新,从基础科学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我国具有比较优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努力发现体制外优秀人才,把产业创新人才特别是非公领域人才纳入视野,面向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3D打印、物联网等近年科技发展热点领域和优势产业推荐优秀人才;积极支持有潜力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其中:福建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直接确认为百千万工程省级人选;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二、选拔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三)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注意推荐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
同时,人选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从事基础性研究工作的,其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有独创性,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从事应用技术、工程技术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的,有较大发明创造或革新,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工农业生产中,发挥专长,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创业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实现成果产业化,核心技术产品年销售收入增速和产值利税率明显高于全国或全省同行业水平的产业创新人才;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技术精湛,特别是在诊治常见病、多发症、疑难病及疾病预防控制中,技术水平较高,得到省内同行公认者;获国家科技四大奖、省(部)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理论上有较深造诣,在实践中做出优良成绩,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较大作用,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并受省部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从事普通基础教育工作,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显著,并获省政府颁发的特级教师称号者。
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其成果有一定创见性,对学科建设或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选拔数量:今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选拔数量为50名左右。推荐名额安排如下:每个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含企业)可推荐2名;每个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可推荐3名,其他每个高校可推荐2名;每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推荐3名。
选拔程序: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其中,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所在地政府人社部门推荐;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程序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人选,除涉密人员外,报送省社厅前要进行公示,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省人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产生我省推荐人选,经社会公示、研究审核等程序后,报经省政府同意确认,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四、材料报送
各设区市、各部门(单位)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人社厅专家工作处: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推荐选拔情况、公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人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2份(如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项目、课题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表彰证书等,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上报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并在材料明显位置明确标出。
(三)相关表格(含电子版,从省人社厅门户网专家工作处页面下载)。1.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见附件1);2.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登记表每人3份(见附件2)。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选拔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时间和推荐数量、程序推荐上报候选人。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认真细致,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文件内容一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本次工作开展情况及人选质量,将纳入高层次人才工作考核范围,作为下一批次工作部署的重要依据。
联 系 人:江文生 联系电话:0591-87846674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省人社厅专家工作处
邮 编:350003 E—mail:87839322@163.com
附件:1.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
2.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申报情况登记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