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科〔2018〕36号
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专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模式和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专项)立项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和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我省高校人力资源管理学科发展和教学水平提升,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原则
(一)反映国内外特别是我省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最新成果,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创新性和教学适用性。
(二)体现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有利于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策略和文化素养,提高学生的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能力。
三、研究内容
(一)我省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前沿问题与政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人力资源岗位技能与胜任力模型标准设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设计与教学策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模式改革、信息技术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中的应用、人力资源管理教学资源建设与自主学习、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等,鼓励和支持具有创新性的自主选题。
(二)基于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创新项目研究。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我省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工作负责人或教学骨干,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学科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具有带领团队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个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
五、立项资助
(一)今年共立项资助20项左右,每个项目资助0.3万元。资助经费由福建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负责。
(二)本科院校每校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高职高专院校每校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
(三)项目研究时限为2年。
(四)项目主要成果形式包括学术专著、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教学录像、教材(纸质教材或电子教材)等。
六、申报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
(二)学校负责组织申报和推荐,福建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我厅审核后下达。
七、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认真组织项目申报,于 7月 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汇总后寄至福建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福州市五一中路88号平安大厦三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15762853@qq.com。
福建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联系人:陈炳艺,电话:13338280098;福建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人:吴舒伟,电话:0591-87091238。
附件:2018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专项)申请书
福建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1日
(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 6月 12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