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高校、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人事处、博士后管理部门:
为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作,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和创新团队建设,根据《关于做好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92号)、《关于资助博士后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09〕269号)和《关于实施百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海外研修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0〕177号)要求,2017-2018年度我省将资助选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博士后研究人员和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重点实验室开展访学进修、科研合作或技术攻关。
为使选送资助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我厅组织开展此次需求情况摸底工作,2017-2018年度资助人选将从摸底人选中产生。请各地各部门组织所属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填报《福建省2017-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访学进修需求情况表》(见附件1),并认真核实人选访学进修实际需求。对于填报不认真、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选,取消其今后资助资格。今年第四季度如有访学研修任务的,我厅将择优资助。
请各有关单位将需求情况收集汇总,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后,于10月25日前将需求情况表、汇总表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厅专家工作处。
联 系 人:江文生 联系电话:0591-87846674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省人社厅专家工作处
邮 编:350003 E—mail: 87839322@163.com
附件:1.福建省2017-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访学进修需求情况表;
2.福建省2017-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访学进修需求情况汇总表。
3.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访学进修资助标准
(附件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专家工作处页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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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10月 日
附件1
福建省2017-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
访学进修需求情况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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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博士后站点 |
| 从事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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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 电子邮箱 |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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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海外研修(□国百 □省百) □博士后国(境)外访学进修 □青年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 □其他 | ||||||||
当前主持参与的项目课题 | 名 称 |
| 项目类型 | □国家级 □省部级 □其他 | |||||
概 述 | (主要包括:项目/课题的基本情况,可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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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度研修计划 | 拟承接研修的机构名称及导师/合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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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期限 | (预计起讫时间) | ||||||||
研修类型 | □ 进修培训 □ 合作研究或技术攻关 □ 参加国际会议 | ||||||||
研修地点 | □国内 □台港澳地区 □亚洲国家 □亚洲以外国家 | ||||||||
概述 | (研修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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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人社局(含平潭),省直及中央驻闽单位人事处或博士后管理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附件2
福建省2017-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访学进修需求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主管部门 | 单位 | 人选类别 | 当前承担项目层次 | 访问研究地点及承接机构 | 导师/ 合作者 | 访问研究类型 | 访问研究期限 | 访问研究项目 | 备注 |
1 | XXX | 19XX. XX | XX厅/XX大学/XX市… | XX研究所/ XX学院/XX公司… | 百千万工程国家级、省级人选/博士后研究人员/青年高层次人才 | 国家级/ 省部级 | XX国/地区, XX大学… | XX院士、教授… | 进修培训/合作研究或技术攻关 /参加国际会议 | X月 | 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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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访学进修资助标准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实施百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海外研修计划的通知》(闽人发〔2010〕177号)、《关于资助博士后人员到国(境)外访问研究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09]269号)和《关于做好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92号)文件规定,百千万工程人选、博士后研究人员、青年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标准如下:
标准一: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访学研修资助标准
研修工作形式 | 开展研修工作的国家和地区/BCD | 研修期限 | 资助标准(人民币) |
学术交流访问、联合科研(技术)攻关 | 台港澳地区/B | 1个月 | 8000元 |
1个月以上~2个月 | 15000元 | ||
2个月以上~3个月 | 20000元 | ||
3个月以上 | 25000元 | ||
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C | 1个月 | 12000元 | |
1个月以上~2个月 | 20000元 | ||
2个月以上~3个月 | 25000元 | ||
3个月以上 | 30000元 | ||
亚洲以外其他国家/D | 1个月 | 20000元 | |
1个月以上~2个月 | 25000元 | ||
2个月以上~3个月 | 30000元 | ||
3个月以上 | 40000元 |
标准二:博士后研究人员访学研修资助标准
研修工作形式 | 开展研修工作的国家和地区/BCD | 研修期限 | 资助标准(人民币) |
合作研究和短期学术交流 | 台港澳地区/B | 1个月 | 8000元 |
1个月以上~2个月 | 15000元 | ||
2个月以上 | 20000元 | ||
国外/C、D | 1个月 | 10000元 | |
1个月以上~2个月 | 20000元 | ||
2个月以上 | 30000元 | ||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 台港澳地区/B | -- | 5000元 |
国外/C、D | -- | 10000元 |
标准三:青年高层次人才访学研修资助标准
研修工作形式 | 开展研修工作的地区/AB | 研修期限 | 资助标准(人民币) |
访学进修 | 祖国大陆/A | -- | 进修费由省人社厅支付,人选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进修补助等由选送单位负责,伙食费个人自理。 |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 | 香港和台湾地区/B | 1个月 | 10000元 |
1个月以上~2个月 | 15000元 | ||
2个月以上~3个月 | 20000元 | ||
3个月以上(需经批准) | 30000元 |
注:在年度计划内选送青年高层次人才参加访学进修的经费,由省人社厅、选送单位和人选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