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闽教办师〔201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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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要求,现将我省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按照通知精神,合理设置岗位,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推荐程序,组织相关专家或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择优推荐,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要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材料报送
1.厦门大学按教人司〔2017〕228号文件要求直接将材料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2.其他学校请于7月10日(星期一)前将书面材料通过EMS寄送至我厅教师工作处,由我厅汇总后统一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同时各校需登录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相关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所有电子材料还需发送至我厅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张承生,电话:0591-87091233,电子邮箱:jytjsc@fjedu.gov.cn,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下载)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