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莆田市“壶兰学者”和莆田市中小学教学名师
遴选工作的补充说明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根据遴选工作统一要求,现就莆田市“壶兰学者”和莆田市中小学教学名师的遴选工作作补充说明如下:
1、已入选市级优秀、杰出等同类人才项目计划的,不再申报;若有新的突出创新业绩,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加强遴选对象的考察工作,除莆教人〔2017〕27号中规定的“征求同级纪检监察、综治、卫计部门意见,并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候选人个人信用信息”外,还须征求检察部门意见。表格见附件。
莆田市教育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