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111号)转发给您们,请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组织申报工作,各院系部可各推荐一名优秀教师候选人,各行政后勤部门可各推荐一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并于5月10日前将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见附件)交人事处。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候选人推荐。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7年4月28日
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111号)转发给您们,请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组织申报工作,各院系部可各推荐一名优秀教师候选人,各行政后勤部门可各推荐一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并于5月10日前将通知要求的申报材料(见附件)交人事处。逾期视同自动放弃候选人推荐。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