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师〔2016〕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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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高等学校
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
研修资助人选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6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闽教师〔2016〕21号)精神,在各校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我厅确定2016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人选65名,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高校要指导资助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国外高校、申办护照、完善研修计划,并与资助人选签订《出国研修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同时,还须做好行前培训和在外研修期间的跟踪管理。
二、本批资助人选派出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资助人选的外语水平应达到《关于遴选2012年福建省本科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高端访问学者项目候选人的通知》(闽教人〔2012〕89号)的相关要求后方可派出。有效期内因故未能派出的,应由学校人事部门向我厅教师工作处来函提出延期(最多半年)申请。未按要求派出的,自动取消该批次资助资格,其资助经费作为下一年度海外访问学者经费重新安排。
三、省财政资助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访学研修经费每人15万元。各有关高校要按照福建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2〕9号)要求,严格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联系人:黄澄辉;电话:0591-87091282;邮箱:jytrscrc@fjedu.gov.cn;地址:福州鼓屏路162号。
附件:2016年高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
研修人选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8月26日
附件:
2016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
赴海外访学研修人选名单
一、本科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高端访问学者项目(50人)
1.厦门大学:方陶陶、张 宇、古 泉、陈 雯、侯 亮、杜兴强、郑泽芝
2.华侨大学:骆耿耿
3.福州大学:朱春玲、陈景帝
4.福建师范大学:兰春寿、蔡清德、王 健、张 雯、胡雪峰
5.福建农林大学:黄碧光、高芳銮、吴 双、何华勤、温永仙
6.福建医科大学:陈 勇
7.福建中医药大学:高 冬
8.集美大学:黄阳平、周海峰、陈海燕、杨光松、邓 玮
9.闽南师范大学:张惠萍、翁 频
10.泉州师范学院:黄初龙、郑瑞生
11.福建工程学院:李建兴、曾祥远、郑 婵
12.闽江学院:王 库、尹利军
13.莆田学院:曾闽丽、曾 伟
14.厦门理工学院:陈英涛、刘显贵、杨海涛、刘春嵘、杨 晟
15.三明学院:刘建军、苏志忠
16.福建江夏学院:谢亚君、郭晓红
17.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汤鸣强
18.阳光学院:黄风华、王衍宇
二、高职院校优秀专业带头人海外素质提升项目(15人)
1.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方凤玲
2.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沈培辉、陈丽娟
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管 琳
4.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熊建闽
5.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邓元荣、李 宏
6.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罗 英
7.黎明职业大学:胡玉霞、吴志华、杨京钟
8.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谢建华、于永宏
9.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田妍基
10.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许 嵘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