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8-03浏览次数:39441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人事代理)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备注

护理系

实训指导、管理兼教学秘书

1人

医学类、

护理类

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及以上;

年龄≤30周岁。硕士研究生≤35周岁。

要求有专业实践经验,护理类应具备执业资格证书。

护理系

实训指导、管理兼行政秘书

1人

医学类、

护理类

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及以上;

年龄≤30周岁。硕士研究生≤35周岁。

要求有专业实践经验,护理类应具备执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等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职人员身体条件;

(五)本科毕业生:出生日期是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

硕士研究生:出生日期是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

(六)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8月13日。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期限内,用EMS快递投递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式一份)。报名材料含:⑴身份证复印件;⑵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⑶《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报名表》;⑷行业、职业技能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⑸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已就业的人员,若考试考核入围,须在体检前提供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把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本发送至mzyrsc@163.com.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地址:仙游县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51254.

联系电话:0594—7658063    13950709606

应聘者应对所投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需求和条件,学校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站(www.fjmzw.com)上公布。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资格。

4、初定于8月中下旬在本校举行招聘面试活动,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名单、面试的具体时间、面试的地点及相关要求等将提前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五、考核

1、考核形式:片段教学。

2、考核内容:由应聘者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涵盖的学科,自选一门课程中的一个章节。备课时间按一节课(45分钟),届时应聘者必须携带授课教材和教案入场考核。

3、片段教学考核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参加考核的人数等于或小于1:1比例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以上(含70分);参加面试的人数超过1:1比例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以上(含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闽教人[2010]43号)。

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组织:由学院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负责。

七、政审

将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应聘者组织政审。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

八、聘用、递补:

体检、政审通过者,确认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网站公示七日无异议的,报学院审批。经学院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

若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情况,按合格线上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待遇

经学院聘用后,被聘人员在聘用期内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的月工资标准和有关社保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和“五险一金”的社保待遇;被聘人员在聘用期内与校内在编人员同等参加学院的考核和职务晋升,并享受职务晋升后的月工资待遇。

十、监督举报电话:0594—7659335、7663963

 

附件: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人员(人事代理)招聘报名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3日

 

 

 

 

 

 

 

 

 

 

 

 

 

附件: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人员(人事代理)招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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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民  族

 

婚  姻

状  况

 

政治面貌

 

身份证

号  码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时间

年   月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手机

 

固定电话

 

应聘岗位

 

学习简历

阶段

起止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

(与毕业证书一致)

研究方向

学制

本科

 

 

 

 

 

硕士

研究生

 

 

 

 

 

博士

研究生

 

 

 

 

 

工作经历

 

获奖情况

 

取得资格证、技能证书、执业证书情况

 

担任班干部情况

 

科研及

社会实践

情况

 

注意:以上表格内容填写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下载: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人员(人事代理)招聘报名表   /upload/32/201608/11/20160811160201236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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