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人〔2010〕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改〔2010〕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规定认真、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
一、评审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以及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符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高等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条件和评审办法,仍按照《关于一九九六学年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规定和安排》(闽教职改〔1997〕010号)、《关于高等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评聘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经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职改〔1998〕012号)、闽教职改〔2000〕30号。其中,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还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2010年参加评审的在职人员,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含任职年限、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下同)截止
四、管理岗位上的双肩挑人员只能选择申报一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再申报其它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
五、申报人员所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学院人事处网站提供的相关文件与材料清单。
六、时间安排
(一)
(二)
(三)
(四)
(五)
七、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申报工作。申报评审材料应齐全,表格填写应规范、准确、真实。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要贴上内装材料清单,并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录入错误等原因而影响评审工作,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